11月9日,涟水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经济开发区陶码居委会党总支书记濮亮丰、村委会主任濮丰永在“两禁一用”工作中履职尽责不力问题。2020年6月5日下午,陶码居委会村民朱某某将所种田块的秸秆焚烧,引起邻近大面积田块秸秆着火焚烧,被县生态环境局督查发现,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濮丰永作为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不力、工作责任心不强,在“两禁一用”工作中,宣传教育不到位,未能第一时间发现并扑灭,对此,濮丰永负有直接责任。濮亮丰作为陶马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在“两禁一用”工作中,要求不严,检查走过场,存在履职尽责不力、责任心不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此,濮亮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7月,濮亮丰被免职,濮丰永受到诫勉处理。
陈师街道城建办主任罗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罗刚作为陈师街道再生资源回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的负责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细致、监督检查走过场,在对高庄村邓将塑料颗粒厂的检查中,未能发现邓将塑料颗粒厂存在多处安全隐患问题,后被巡察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罗刚受到诫勉处理。
岔庙镇岔河村妇联主任左晓丽在尊老金动态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7月至2019年9月,左晓丽同志在任岔庙镇岔河村妇联主任,负责朱周组工作期间,在尊老金发放动态管理过程中未按照要求逐户排查,未能发现该组村民徐某某于2018年7月死亡,导致民政部门违规发放12个月尊老金共计人民币600元。2020年10月,左晓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