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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通报5起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处置典型案例
时间:2021-10-08 11:40  来源:县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涟城街道张罗村原党总支书记张成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张成年在任张罗村党总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提高土地补偿金标准等方式,侵占村集体资金6.38万元。此外,张成年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6月,张成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法所得已退缴。

岔庙镇义河村委会主任吴元洲违反“三资”管理规定问题。2018年10月至2020年2月,吴元洲在任岔庙镇义河村委会主任期间,将堆口小学出租费6000元及疫情防控捐款8500元,未按规定缴存至村集体“三资”账户,在账外列支,部分用于村务支出。2021年6月,吴元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经济开发区引北居委会党总支书记惠永双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问题。2019年5月,惠永双在任经济开发区引北居委会党总支书期间,未按规定到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公开交易,与居委会“两委”成员共同商定将菜场临时疏导点直接对外发包,委托给第三方经营管理。2021年7月,惠永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集镇镇兴村原党总支书记朱延淮、村委会原主任刘兆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问题。2018年11月,朱延淮在任村委会党总支书记、刘兆金在任南集镇镇兴村委会主任期间,未按规定到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公开交易,将村集体555.5亩土地直接对外发包,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8月,朱延淮、刘兆金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胡集镇胡谢村原党总支书记陈立永等人将集体土地租金账外列支问题。2010年11月至2012年6月,陈立永在任东胡集镇胡谢村党总支书记、陈士梅在任胡谢村村长、严汉峰在任胡谢村村民组长期间,未将集体土地承包租金44800元入账,并用于村务支出。2021年7月,陈立永、陈士梅、严汉峰均被立案审查。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村干部纪律意识淡薄,缺乏敬畏之心,有的以权谋私,有的违规发包,有的账外列支,这些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吞噬群众的获得感,必须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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