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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10-16 16:40  来源: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8日至6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15日,巡察组向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第一巡察组共反馈本局党委3项22个问题;局党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拟定整改工作方案后,大家从认领清单入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形成上下一条心,全局一盘棋的良好工作范围。为确保圆满完成整改任务,局党委明确督查室负责监督检查整改成效和进度。目前,已整改完成10项问题,正在推进整改12项问题,没有问题未启动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落实《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细则》,党委第三季度集中开展一次意识形态专题研讨会,制定了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判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要求是每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总结大会报告重点内容之一,对形成的意识形态工作报告、通报均交由局各分管领导修改、批改,审核完成后上报局党委。已在7月底前由局办公室指派专人对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会议进行记录,对所提出的问题、交办事项进行摘录,对完成交办事项主要单位、科室进行划分、标注,交由局分管领导审阅后签发给相关单位、科室。8月中旬出台主体责任清单再次明确科室主体责任,对照清单按照规定时间按时保质完成,对交办事项完成确实存在困难的、需要延期的需提供纸质材料进行说明、申请,并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延期完成,对应完成却没有完成的清单将扣除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党员干部积分,取消年底评优资格。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把全系统人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加强了工作餐管理,认真核对就餐事由、就餐人次和餐次。对外借和基层国土分局人员的有关单位证明由原来一年一次调整为一季度一次,同时加强了督查,梳理人员名单,对出现冒领工作餐的,除对当事人进行3倍罚款和问责外,还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了制度保障、规范了经费使用,确保每笔支出都符合规定要求。已对系统违纪问责人员处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梳理近年来系统违纪问责人员,对尚未处理到位的坚决纠正到位。

3、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加强落实监督责任力度。强化考勤管理,购置指纹机、门禁面部识别系统。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请假条由各单位一把手审批,杜绝以口头请假代替书面请假。加强了全系统党员党章学习,严格按党章要求管理,对于无故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严格按党纪党规予以处理。已在2020年8月起扣发纪XX、周XX每个月500元,共扣6个月。决定将纪XX2020年1-8月份绩效工资不予发放,周XX2020年1-4月份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4、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加强学习了党纪党规以及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明确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的研究事项,制定局长办公会议事议程,并严格执行。开展自查,规范了党委会记录,按照要求进行会议记录,已确定专职记录人。严格审核党政发文问题,按照党政发文规定管理,已明确专人管理党政发文,做好文号编排和登记工作,强化文件审核流程。

5、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按照《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重一大”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要求,在遇到“三重一大”事项需要讨论的,由分管领导(党委委员)书面向各领导班子成员征求意见,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向党委会报告,经局党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会议记录人要根据“三重一大”事项讨论的实际情况如实记录。

6、关于“运用‘问责’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加大工作人员工作培训力度,定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强化了问责工作的政策性、纪法性、程序性,提升相关人员的实操能力和素质。

7、关于“执行党组织活动制度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对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支部由局党委书记对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组织了全系统支部书记集中学习,对会议召开、会议记录、规章流程进行培训,印发“三会一课”制度文件、支部会议工作手册,对学习困难的支部书记进行帮扶,确保支部工作依照党章、党规。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由党风办牵头、督查室配合,每半年对各支部的会议记录、会议留痕进行集中调阅检查,对不合格的党支部将责令补齐三会一课记录。做好支部改选工作,上报局党委。

8、关于“公务用车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经核实,此为车改时衔接问题,日常工作中不存在此问题。今后,将严格按县车改办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如无县车改办和财政局审批手续,局财务科将不予报销。

9、关于“无合同支出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做好大额资金支出审核工作,凡超过3000元以上项目都要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上党委会集体讨论决策;进一步加强付款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规范资金支出,确保不再出现类似违规问题。

10、关于“局机关违规转嫁费用给下属单位”问题的整改

此车2019年按规定经县领导批准,已列入2019年度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从局机关列支此车运行费用。今后将进一步强化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学习,严格区分核算主体,理清支出渠道,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机构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对于单位标牌没有到位问题进行整改,对现有标牌摘除,对新标牌正进行招标重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设机构设定科室,局现有科室: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科)、法规科(行政许可科、信访室)、自然资源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信息数据管理科)、国土空间科(建设项目规划科)、造林绿化管理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地质矿产与水资源权属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督查室、党风办是根据市局党委要求设立的。以上科室均正常履职。将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教育,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系统融合工作机制,提升系统整体工作效率。

2、关于“违法用地处理不力”问题的整改

加强动工地块巡查力度。对新发生的动工企业或个人,要及时巡查上报,做到发现一起上报一起,如果存在违法用地现象将及时制止。并与当时相关责任人联系,要求责任人整改。健全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对于责任人处理不到位的镇街,将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同时函告镇街纪委。督促镇街纪委处理相关责任人,并报县纪委监委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继续强化宣传,利用报纸、网站、微信等方式开展普法活动,增强全社会自资源法律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管地、用地意识。

3、关于“工作餐及招待费审批手续不规范” 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加强工作餐审批管理,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工作餐标准安排支出,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立行立改,申请加班工作餐的用餐人员名单须全部列举。对重复报销的中午工作餐要求相关经办人退回。对工作餐支出附件进行规范统一,明确人员、金额、票据,保证支出金额和附件金额一致。对2016年7月5#6#凭证进行核实。

4、关于“差旅费审批不规范及违规报销外单位人员费用”问题的整改

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关。健全差旅费管理制度,出差审批填写规范,明确系统人员的差旅费报销途径。

5、关于“招投标手续未履行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关,特别是招标材料的审核,确保招标手续齐全,健全监管机制,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经理人监管,确保有关工程不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招标环节监管,排查廉政风险隐患,确保招标公平公正合理。

6、关于“支出票据不真实或支出与附件不符合”问题的整改

加强单位采购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调整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涟政规[2019]2号)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加强财务票据报销审核。

7、关于“其余财务问题”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巡察要求,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按照党报党刊订阅规定订阅,梳理已往订阅情况,今后对非党报党刊,不订阅,并不予支出。进一步规范征地事务所收支管理,确保经费收支合理合法。当时该费用用于土地出让办公费用,在实行网上交易以后,不再收取该费用。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8、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县委有关要求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原则上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加强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的审查,通过开展民主生活会、专题讨论会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提高整体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继续完善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重要科室、重点责任人员防控责任进行细化。

9、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党支部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责任范围内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各支部委员在责任范围内履职尽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制定年度授课计划,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掌握基本情况,了解党员学习需求,结合实际选定授课主题和授课方式。认真做好每次会议记录。制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邀请专家讲课、领导带头讲课外,采取小组讨论等形式。梳理发言材料,对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进行一次回头看,做到了解基层干部职工和群众思想动态。

10、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基层支部负责人及组织委员认真学习县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性材料》,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实实在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未按照要求程序发展的,予以取消发展名额,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1、关于“人员管理存在问题”问题的整改

健立健全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交流的目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杜绝随意性。每年组织1-2次中层干部交流工作,形成中层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同时,建立跟踪培养制度,促进交流干部在实践中健康成长。积极向县有关部门争取用人计划,同时对机关和基层业务人员开展适度交流,逐步优化基层人员结构,合理调配基层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已请示市局党委对高沟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

12、关于“评先评优缺乏严肃性”问题的整改

健立健全评先评优制度。严格制度执行,严格对拟受表彰人员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人员确保不入围评先评优名单。对未按照要求执行评先评优制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四)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关于局办公大楼卫生间泛臭及后立面墙破损和六楼档案室安全隐患问题的办理情况。

1、局卫生间花了近20万元重新改造,现已焕然一新,再无臭味。

2、大楼后立面花了近5万元铲除危墙进行重新粉刷,现已完全消除安全隐患。

3、将六楼档案室进行扩容,并将部分档案存放二楼,减轻楼面压力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目的。

(五)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近期将向县领导汇报和协调有关部门将六楼档案室整体搬迁,争取年底完成搬迁,达到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2380206;电子邮箱479682197@qq.com

 

中共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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