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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2-08 17:55  来源: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9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18日,巡察组向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精神贯彻不够彻底,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利用每周五下午统一学习时间组织各项政治学习。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把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司法实践中。二是制订《涟水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管理十项规范》,完善内部案件质量控制机制,进一步规范了立案、审判、执行的重要节点流程。同时还对部门与部门的工作衔接作出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法官会议制度以及强化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能,规范定案机制,提高定案质量和水平。做到合议庭组成人员达到两名员额法官的要求,提升合议庭评议的成效。开展合议庭实质评议的抽查,提升法官会议运行的规范性与实效性。三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特别是做好对发改案件质量评查,对当事人信访投诉案件重点评查。对于上诉案件,及时做好跟踪分析处理,减少发改案件的数量。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平衡办理案件与业务学习的关系,制定好业务学习计划,采用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审判执行业务专业知识培训和研讨,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五是完善法官绩效考核,将案件发改数量、当事人投诉等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法官业绩档案。召开审判质效分析会,分析总结一月份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并提出建立超长期案件处理、上诉案件跟踪制度,加强分析通报、分管领导案件指导等意见。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审判团队改革,进一步优化审判业务团队结构,提升团队办案水平,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六是在诉讼服务中心已配备两部电话供当事人使用,特别是在显眼位置设置免费公用电话,并准备了通讯录,所有业务庭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电话均记录在册,方便当事人直接联系到案件承办人。

二、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对现有人民陪审员逐一梳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对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启动免职程序。二是建立人民陪审员定期考核筛查制度,每半年对所有人民陪审员进行一次筛查,主要筛查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以及是否存在不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如:身份发生变化,调离涟水等。三是要求安排陪审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涟水县人民法院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加强工作责任心。四是由立案庭牵头,加强立案庭与政治处及其他业务庭的工作沟通和衔接,从严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考核。

三、关于“解决群众反映多年的‘执行难’问题,方法不够多,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日常教育监管,每周召开全局工作例会,开展业务学习和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干警端正态度。开展工作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排查执行人员工作作风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与执行人员一对一谈话,盯着改,彻底杜绝“冷硬横推”“久执不结”等不良工作作风。二是加大监管力度,指挥中心将立案后查控到有财产案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立案后一个月,执行人员作出财产是否予以处置决定,对于两个月内未启动财产处置程序的,逐案汇报,法官会议共同研究处置方案及时限。三是执行团队扁平化改革,建立独立的终本团队、外勤团队、快执团队,将原有的大团队全部改为“一审一书一警”的普执团队和“一执一警”的速执团队标准配置,职责明确,人岗相宜,人案均衡,提升团队运行效率。四是强化案款专户管理,制定《涟水法院执行案款管理工作规范》,严格案款一案一人一账户管理,对案款到账的案件,执行指挥中心专人催办,30日之内未拨付的案件,须有法定事由并填写延迟拨付审批表入卷。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分工,定期召开专题党组会,听取各分管领导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研究解决遇到的相关问题,部署下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按照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要求,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和责任清单。制定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意识形态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方案》、《涟水法院保密工作制度》,从制度和具体内容方面进一步完善考核细则和责任清单。三是年底对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汇报并要求每年向院党组至少专题汇报2次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加强日常舆情研判和阵地管理,进一步提升网络队伍的管控能力和水平,安排专人负责我院官方网站、两微一网、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的运营。

五、关于“监督执纪偏松偏软且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出台《全方位综合监管长效机制1+10+X制度体系》、《2020年度审务督察工作方案》、《涟水法院“三重一大”实施意见》。二是出台《廉政督察员督察履职工作细则(试行)》,完善本院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督查,从内容和细节上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和日常工作督查力度。2020年共下发作风督查通报12期,通报73人次。2021年1月份下发作风督查通报2期,通报12人次。三是克服“老好人”思想,从严执纪,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充分运用第一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20年,提醒谈话12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人。四是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做好相关自审、协审和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工作。

六、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勤俭节约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分管部门人员的要求,同时认真发挥督察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全院“四风”问题的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组织各项纪律制度的学习,学习贯彻上级法院相关要求及《涟水县人民法院干警“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关于高廉政风险代理人(当事人)代理案件风险防范机制的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的学习,增强防“四风”反弹的自觉性。三是今年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大会,加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本职工作。四是现已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明确要求10人以下陪同不超过3人,10人以上不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所有接待均有公函或上级文件。

七、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日常的警示教育引导工作,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时注重细节,注重纪律规矩。二是对干警从严监督管理,出台干警外出报备制度,狠抓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落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工作人员遵守院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如实填报,并作为年底个人“三述”报告重要内容。

八、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涟水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规范》,加强财务工作要求,严格财务审核审批,明确办公用品报销均需附明细,专家授课宣传费用报销均附具体人员名单,宣传费用报销均附媒体合作协议。严格执行人社局标准发放抚恤金并经领导审核把关。二是印发《在全院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院存在的虚报冒领补助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出台《涟水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公车使用、维修及油费报销,并严格落实有关公务用车的规定和要求,实行一车一卡,主副卡分离制度。四是围绕各项财务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和整改,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各个环节规范有序。

九、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院党组工作内容和流程。二是落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制度,对分管的工作能够充分掌握,对负责的每项工作能够考虑全面。三是进一步完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意见》内容,要求班子每位成员积极履行职责,逐项发言表态,充分表达自己意见和观点,发扬民主作风,少数服从多数。  

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今年年初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二是落实层层谈心谈话制度,通过定期谈、深入谈、全面谈,掌握全院干警思想状态,提高党风廉政工作的目的性、针对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发挥好职能部门牵头作用,政治部协助院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工单”条目,及时提醒,及时督促,及时检查,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在全院开展队伍风险点排查和防犯整治工作以及《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制定《涟水法院审判权利和责任清单(试行)》,在深入风险点排查的基础上,建立了干警日常管理十项规范。五是今年将至少组织2次风险点排查,围绕风险点完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小组的作用,对形成的制度加大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制度管用有效。六是开展《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释德”》警示教育活动,制定出台“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开展《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建设整治方案》;七是制定《干警“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召开干警家属警示教育会,组织问卷调查,了解干警八小时之外表现情况;八是制定下发《关于高廉政风险代理人(当事人)代理案件风险防范机制(试行)》和《涟水法院关于“六类案件”监管工作细则》,进一步构建全方位的廉政监督体系。

十一、关于“内部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做好招标评标细节工作,本院评委将在以后评标过程中提醒评标专家注意计算中小企业加分项等细节。二是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完善各项建设审批手续,做细做实各项管理工作。三是制定《涟水县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严格发文的程序和规范。四是完善日常考勤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和对检查结果的通报,把通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五是抓好日常的作风督查,对违反规定的干警严肃处理,构成违纪的迅即移交上级法院或县纪委监委,追究其纪律责任。

十二、关于“对党组织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党建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涟水法院党建工作任务清单》、《院党组工作规则》、《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等。二是加强党建工作督查、指导与考核,把党建日常工作考核落实在平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评体系。三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指导,提高党务干部做好党务工作的业务能力。四是创新中心组的学习形式,自学内容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原汁原味学习与研讨辨析相结合、文件学习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确保学深学透学出成效。五是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规定,规范民主生活会交流的内容,会前充分征求干警意见,会上对干警的意见积极响应,会后公示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和整改措施等。

十三、关于“党内组织生活执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性与本部门干警开展谈心谈话,2020年共谈心谈话184人次。对有不良表现和反映的同志及时提醒、及时批评、及时诫勉,避免苗头性问题最后演变成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另外,通过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警的相关诉求,为党组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制定《涟水法院党建工作要点》,同时印发《2020年度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按照规定督查各支部对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三会一课”执行情况。三是制定《关于规范党支部学习的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十四、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审批流程,并做好党费收缴系统的管理工作,已与中国银行合作建立党费缴费系统,实现网上自主缴费。二是鼓励退休老干部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居住地党组织,方便缴纳党费和参与组织生活,并加大对退休党员党费催缴力度。

十五、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涟水法院党组建设“五力五型”、“五好五强”领导班子责任清单》和《涟水法院规范参加事业单位及公务员招录、遴选考试的规定》,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二是会同县编办对我院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干警编制情况进行梳理和核定。三是规范组织人事工作流程。把好干警选任程序关,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的工作规定,做到“凡提四必”,确保过程完整、材料齐全、择优录用。四是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政工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83589657;邮政信箱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海安路4号;电子邮箱051783589609@189.cn。



中共涟水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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