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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6-15 17:59  来源: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5日至9月30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涟水县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巡察。11月18日,巡察组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统筹全局作用发挥不够

1.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够彻底,在联动机制构建上缺少有效方法,在与镇街及县直部门的工作协调方面显得乏力。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的重要学习内容,抓好贯彻落实,谋划推动工作。进一步加大危化品专项整治力度。按照县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印发了《涟水县安全生产“1+N”跨部门联合执法实施方案》;制定了《涟水县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目前该项年度工作已基本结束,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2.2016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计划未能充分实施,没有将党的“执政为民”、“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理念完全转化到日常工作中。

制定学习计划。中心组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执政为民”、“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等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要论述作为重点,中心组成员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自学计划,结合开展的“五聚焦五带头”活动,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做到将党的“执政为民”、“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理念完全转化到日常工作中,该项工作一直有序持续开展。

3.访谈中部分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说不清、记不住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六大要点”论述的基本内容。

针对该项问题,党委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周例会等会议的重要学习内容,制定落实习总书记关安于全生产的“六大要点”论述的基本内容宣讲活动,进一步牢记习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制定2021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

(二)意识形态工作弱化,民主集中制作用发挥不够

1.局党组2016年以来没有专门研究意识形态的内容(包括网络意识形态),中心组学习未按计划要求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未在安全生产领域内召开意识形态、舆情分析研判等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研究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认真学习研究《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安全生产领域内召开意识形态、舆情分析研判等会议,持续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舆论,综合运用多种平台和载体,提高宣传广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全局目标责任制,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在个人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中要充分体现意识形态工作。

2.在决策过程中,对群众意见不够重视,党内民主不能充分发扬。

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相关规

定,确保做到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决策,严格主要领导末

位表态。注意听取不同意见,充分尊重并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

3.有的班子成员在决策中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只以“同意”两字代之。

用严谨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对待不同意见。党委会充分发扬民主,需表决时,每位班子成员都要表达其观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不能以“同意”两字代之,会议记录人员应如实记录与会人员意见。

(三)责任意识不强,党员干部勇于担当表现不够

1.少数工作人员在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甚至有离职避

险的想法。个别党员干部遇到问题绕着走,应该表态不表态,党员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完善激励机制,推进队伍内部关怀、勉励、教育工作,充分了解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诉求,切实解决问题,提升干事创业热情。切实防止“中梗阻”现象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强化岗位意识,加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教育,做到爱岗敬业,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对个别心态消极、作风懈怠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或诫勉谈话。

(四)队伍建设乏力,与主责主业不匹配

1.班子成员业务不精。有的班子成员对安全生产的相关业务比较生疏,业务能力和专业性与职务不匹配,对业务科室和相关工作指导不力,工作上更多的是想着自保。 

营造敢于担当、精益求精的工作氛围。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把学到的知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在实践中再认识、再学习、再提高,做到学以致用、精益求精。定期组织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业务知识,提高班子业务能力;采取应急论坛、业务研讨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坚持学用结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2.中层干部责任意识不强。个别人员对组织安排的工作挑肥拣瘦。

切实转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求真务实,讲求工作实效,切实防止“中梗阻”现象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强化岗位意识,加强责任意识,做到爱岗敬业,完善干部考核机制,营造领导带头负责、中层积极履职、全局勇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上挑肥拣瘦,推诿扯皮的,将按照第一种形态予以谈心谈话。

3.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不够。无论是局机关工作人员还是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均显不足,少数工作人员存在应知不知应会不会情况。局相关科室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往往靠外援、请专家。

加强对县乡两级负责安全工作的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对检查专业性强的行业(领域),由局业务科室牵头,聘请专业对口的专家进行检查,聘请专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已于2020年11月28-29日在党校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县应急系统人员培训班,同时我们还开办了“应急论坛”每周一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执法能力。2021年度“应急论坛”课程表已公布并有序推进落实。

(五)工作机制不完善,与主责主业不匹配

1.监督检查工作缺乏统筹协调。局机关有多个科室(大

队)赋有监督检查职责,但监督检查工作缺乏统筹安排,各科室存在多头检查现象。

严格执行县政府批复的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检查计划的内容实施执法检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一次到位机制,实现相关部门就同类事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避免部门多头执法检查现象。按照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的要求,做到执法工作有计划,执法检查有方案,执法过程有闭环,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2.监督检查工作没有全覆盖。巡察发现,我县安全生产领域监管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盲区,尤其是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安全隐患较多(如红窑镇工业集中区淮安金焱电子有限公司安全隐患问题)。

严格按照县政府批复的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行检查,对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实行检查全覆盖,对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重点检查的企业,实行检查全覆盖。督促指导镇(街)、园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针对隐患较多的企业(如红窑镇工业集中区淮安金焱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执法查处工作失之于宽。职能科室在开展的常规检查和突击性检查中虽发现不少问题,但对问题处置往往是“以罚代管”。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执法力度偏小,处罚、警醒、震慑作用较弱。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盯紧盯牢隐患整改,对开展的常规检查和突击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普法寓于执法当中,避免单纯的“以罚代管”。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整顿;符合关闭取缔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不定期邀请县融媒体进行跟踪曝光,强化执法的警醒、震慑作用。

(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弱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

1.主体责任落实不力。2016年以来,没有按照上级要求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是在研究业务工作时顺便提及。2020年班子成员分工中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主要负责人分工。

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主要领导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存在不是末位表态而是首先表态情况。

严格执行《涟水县“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成立涟水县应急管理局财务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涟水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原局党组没有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2016年以来,原安监局党组没有进行提醒谈话。应急局成立以来,党组仅提醒谈话7人次),部分班子成员没有对分管工作进行廉政风险排查,没有对分管条线人员开展过廉政提醒谈话或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导致部分党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化(几年来,局党组很少使用问责、函询等工作方式,监督执纪偏宽偏软)。

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要事项加强廉政风险预警,以问题为导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别不同情形,分别开展谈话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自问题交办以后,2020年下半年提醒谈话7人次;2021年第一季度提醒谈话(预防)17人次.

(七)财审把关不严,内部审计缺失

1.违规挤占专项经费。多次将日常工作费用从专项经费中列支(2019年下半年,先后从《涟水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修编专项经费中列支黄花塘党建活动费、“两城同创”河道清理等费用;从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点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中支出招商引资差旅费等费用)。

进一步加强财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支出票据严格审核,做到无预算不列支,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对已挤占专项经费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按照即知即改要求,及时申请财政局调整相关账户,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2.滥发值班补贴。没参与通宵值班的人员均领取通宵值班补助。

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带领值班、24小时值班值守以及信息报送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脱岗、在岗未履职和值班饮酒等情况,将启动问责程序,已退回滥发的值班补贴,并对相关个人进行批评教育,确保以后不发生类似问题。

3.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工作不规范。存在专家“跨界”指导现象,专家水平参差不齐(有的专家不是专家库成员),支付专家费用无统一标准。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淮安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专家费用支付标准相关规定,以后的执法工作,聘请的安全生产专家必须是市级以上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并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专家费用。

4.财务收支管理混乱。对支出票据把关不准、审核不严。(2016年12月(凭证号13)、2017年12月(凭证号37)羊*领取纪检干部岗位津贴4400元。2017年12月(凭证号17)李*支差旅费780元。2019年2月、6月(凭证号4、2、28、29、39)王**、刘*、高*等支工作餐费用异常,共计6281元。2019年12月(凭证号58、67)2020年7月(凭证号29)超范围支慰问费用6200元。2020年3月至5月,将院内维修改造款项没有支付给对应的单位(公司),支付给个人,共计23066元。2017年1月(凭证号30)公务车辆不定点维修。)。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审批每一张票据,严格把关支出每一笔费用;对不符合支出规定的按规定办理,及时整改到位。对不按照规定支出的费用,该退还的已全部退还到位,同时进一步要求所有支出费用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5.未执行内审制度。原安监局党组、应急局党组和原地震局党支部没有开展过内审工作。上一届党组在财务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本届依然存在。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单位执行财务内审制度,局成立内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每半年对单位开展内审,内审结果及存在问题上交党委会进行通报。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三公两费”支出监督管理,从规范财务管理入手,扎紧“制度笼子”。

(八)行政许可工作存在不规范行为

1.对申报材料把关不严。审核人员工作不细不实。(巡察组随机抽取2016年以来行政许可事项卷宗4卷,所抽卷宗每卷均存在问题,分别是安田化学(江苏)有限公司、淮安盛泽化工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涟水县梓瑜特种气体销售中心、淮安华发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加强政治理论、业务学习,业务人员要不断学习《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组织行政许可条线人员对有效期内的所有行政许可卷宗进行回头看,集中会审,从受理到签字盖章等每一个细节查起,确保不留死角。

2.存在违规许可行为。以“集体研究”代替规范程序。有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应当注销而未及时注销。

在贯彻落实“放管服”方针政策的同时,建立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和更新维护制度。要求行政许可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对新许可事项每半年在政府网公开一次。实时查看已办理的许可事项证书信息,对已发许可证单位,没有按规定提交延期申请的,在政府网上公示提醒;仍没有按要求提交延期申请或经审查、核查不符合延期条件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将依法注销。

3.核查人员工作敷衍。应该去企业现场核实的,未能到实地了解事实真相。

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让申请人依法依规提供材料。建立档案整理、审查、归档制度,在确保无误的情况下归档。坚持“审管联动”制度。要求窗口人员严把材料审查关,确保材料达标规范;监管科室严把现场核查关,现场核查人员要履行现场核查职责,确保现场符合要求。

(九)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

1.党建工作搭顺便车。存在中心组学习、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和局务会等会议记录不分现象。

强化抓党建就是抓政绩的理念,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意识,把党建工作放在与业务工作同等位置抓细抓实。通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对中心组学习、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和局务会等会议记录要分开记录,确保一种会议一个记录簿,分开存档。

2.仅有的几次民主生活会,也未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记录。

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记录准确完整。

3.原安监局党组、地震局党支部、应急局党组对入党积子培养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党委、党支部将加强对入党积子的培养,加强对广大职工的宣传教育,鼓励年轻人向党组织靠拢,从优秀积子中发展党员,加入党组织。今年5月,召开机关党支部大会,全票通过单位三名同志转为预备党员。同时又在积极培养,鼓励年轻人向党组织靠拢。                                              

4.支部建设不重视。原安监局党组在2018年5月成立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2019年2月,县应急局组建后成立党组,只设立了一个机关党支部,离退休支部撤销后离退休党员基本上没有参加组织生活,对离退休干部关心不够。

2020年春节期间,党支部联合工会,诚邀县纪委派驻组领导及消防大队领导,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丰富老党员的精神文化生活。2021.5.根据应急局党委研究决定,撤销中共涟水县应急管理局支部;成立中共涟水县应急管理局机关支部;成立中共涟水县应急管理局老干部支部。

(十)选人用人存在不足

1.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干部队伍活力不足问题突出(中层干部总体年龄偏大,现有人员平均年龄47岁,80后仅1人),重热点岗位工作人员长期不交流,忙的忙,闲的闲。 

在今后工作中,将重点培养局内80后、90后人员,根据德才兼备要求,增进才干,锤炼本领,构建干部梯队,提高本局干部队伍的活力,重热点岗位工作人员已对相关科室负责人作了调整,同时任命5名有责任、有担当,工作积极的年轻同志作为科室后备干部,以缓解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

2.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2020年提拔樊山林任大队指导员,无全程纪实表等过程性材料。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从严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对巡查中存在的个别问题,我们将认真落实整改,完善程序,确保选拔干部的严肃性。

3.未按规定设置人员岗位。根据三定方案,县应急管理局内设办公室承担纪检监察、目标考核等工作职能,核定主任1名,但实际存在超额配备情况。

根据本局三定方案,县应急管理局内设办公室承担纪检监察、目标考核等工作职能,核定主任一名,目前已按照三定方案,局内设相关科室,核定办公室主任一名。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关于“事故处理工作不力。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中存在责任心不强、推诿扯皮现象(2017年9月9日岔庙镇坠亡事故,由于当事人逃逸,只是发函公安机关协助寻找,3年未能结案,在群众中形成不良影响)。

针对2017年9月9日,岔庙镇境内发生一起安全生产坠亡事故,在县委巡察组的督促下,县安委办于2020年12月8日以交办函形式交于县公安局积极配合处理,在此过程中,县应急局、公安局多次联系寻找该起事故相关责任人,敦促相关人员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目前进展情况:

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事故调查组将抓紧对事故单位责任人进行调查询问,争取尽快结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381995;电子邮箱:ls82381995@126.com。



                         涟水县应急管理局党委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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